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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须指明“钱从哪里来”

已有 866 次阅读  2011-03-15 00:08   标签国务院  收入分配  国家发改委  涨工资  中国 

望眼欲穿,中国绝大多数中低收入阶层终于盼来了中央下决心解决日益拉大的贫富悬殊问题。解读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很多人认为主要体现在八个字上:经济转型,均衡分配。更有专家乐观估计在“十二五”期间,中低收入阶层的薪酬将翻一番。

在物价不断上涨,民众钱包日益缩水的今天,没有比能增加收入更为利好的消息了。为了及时体现中央精神,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长纪宁近日做客中国网,首次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草案中提出的缩小分配差距的八项措施。并表示将就草案内容向各部委征求一次意见,再修改后报国务院,于年内公布。

年内还有不到半个月时间,大家期盼的收入分配改革、严格说是中低收入阶层能涨工资好时刻已是指日可待。仔细阅读发改委出台的八项措施,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到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缩小行业差距到千方百计增加农民增收等,涵盖面很全。人们有理由相信,这些措施全部落实后,最广大的百姓必能得到具体实惠。众望所归的事情必须做好,这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作为一家事业单位的领导,首先要对中央决策心领神会,贯彻到位。在认真琢磨八项措施中,联系本单位实际,总觉得有一个关键问题没有指明:增加职工收入的钱到底从哪里来?

本人的困惑,也是大多数中小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领导的困惑。这样的企事业单位,占我国从业职工的大多数。职工收入能否增加,关键看企业和单位的效益如何。在企业单位经营没有大起大落的情况下,职工收入平时基本稳定在一种常态中。如果要提高职工收入,非“增”即“减”。增,是增加企业单位的利润,提高分配能力。这一点当然是企业单位梦寐以求,却绝非心想事可成的。另外一条道就是财政能给予支持,拨下一笔资金来提高职工收入。目前的政策措施,似无此迹象;减,是减轻企业单位的负担。减负,最重要是减税收。发改委提出的八项措施,倒是有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意见。可既然是中低收入,就不会有很重的税负。如果收入低于个税起征点,就更谈不上税负问题。真正在税赋上如牛负重的,是企业和单位本身。在这方面,又是无迹象。

一增一减,看起来是异想天开,而在现实中则是国家完全可以做到的。我国去年财政收入8万多亿,中央企业年利润8000亿,这些钱本身为全民所有。有人曾提议,要提高百姓收入,最简单的办法是发红包,13亿每人1000元,也就1.3万亿元,占财政收入一个小头。中央财政当然不能平均发红包,但以财政支付转移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当倾斜,就足以解决问题。要说到减税,就更有潜力可挖。多年来,我国的税收增长高于GDP一倍以上,打造了全世界税负最重国家之一。如果能将中小企业单位的税收减少一半,提高职工收入10%当是没有任何问题。要是能将每年1万亿的“三公”消费减下来,具体到1亿职工头上,光这一项就差不多翻番了。

收入分配之所以号称改革,就是要革除现行分配制度之弊端。如今分配制度之弊从何而来?恰恰是以改革名义建立起来的。想当初,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旗帜下,拉开收入档次是打破平均主义最强硬的理由。一些垄断行业、企业和利益集团,就是在这样的旗帜下横征暴敛、巧取豪夺,与广大百姓迅速拉开了差距。如今要实行分配制度改革,最关键是在这些垄断、利益集团上实行“一增一减”,大幅度增加他们的税收,强力度削减他们的垄断收入,这才是分配改革的着力之处。真敢在这上面动刀子,才配得上“改革”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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